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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证券交易中场外配资的主要模式

2019年07月10日

作者: 张鹏


2015年夏天的股灾爆发后,我国证券交易中的场外配资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关于证券交易中的场外配资行为,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定义。笔者认为,“场外”和“场内”以是否需要金融牌照或批准以及是否需接受金融监管为划分标准。“配资”即是指股票市场上配资方和融资方通过一定的模式结合起来,配资方控制和监管账户,融资方操作买卖股票,配资方固定收取或按盈利比例收取利息及管理费,即一个证券账户中的资金按一定杠杆比例由优先级安全资金和劣后级风险资金组合而成,由劣后级资金及所购入证券为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优先级资金提供方实时监测账户,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并在账户资产跌破平仓线后,强行平仓并收回账户内全部资金,以此来弥补自己损失的一种特殊的商事交易关系。有别于证券公司的受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限制的融资融券业务,“场外”股票配资的客户通常未经过严格的审核,且由于从事场外配资的主体通常不属于证监会直接管辖范围,很容易产生监管盲区。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由软件自动盯仓取代了人工盯仓解决了技术操作难题,兼之金融政策的宽松化,导致场外配资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野蛮生长。虽然场外配资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二级市场的发展,但同时也埋下了不小的风险隐患。2015年夏天的股灾爆发后,场外配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证监会对之进行了数月的严厉整顿,一度取缔了Homs、铭创、同花顺等主流在线配资系统。但公法上的禁止不直接等同于私法上的无效。在股灾和证监会清理整顿后,各地法院出现了多起配资方和融资方之间的民事纠纷,很多争议至今悬而未决。更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场外配资并未绝迹,时至今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阅相关新闻时,股票配资广告依然出现在搜索结果最前列。


场外配资的四种主要模式:


第一种是比较常见的单账户配资模式

由配资方向炒股者提供资金、收取利息,炒股者以保证金和股票向配资方提供担保。根据配资方式的不同,单账户配资模式中存在以下两种形式:(1)是由民间借贷机构或个人直接向炒股者提供资金,即民间借贷机构或个人自身作为出借人和担保权人,没有居间方。(2)是由P2P平台作为中介方,利用互联网平台撮合市场资金与炒股者的对接,平台提供配资的资讯,并负责管理配资炒股的过程。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居间方。主要模式均为融资方将保证金打入配资方设立的个人账户,然后配资方按一定杠杆比例打入杠杆资金。配资方提供证券账户及相应的操作权限,融资方使用保证金及配资方的资金在该证券账户内进行股票证券交易,配资方实时监管该证券账户的交易行为,若账户资产净值触及相应预警线和平仓线时,配资方有权按照双方预先协议约定进行冻结、减仓以及强行平仓等操作。

 

单账户配资模式是目前市场上较为主流的配资模式之一,但由于目前券商已经切断了外部信息系统的接入,现在所有的分仓系统都无法接入市场。目前的场外配资业务大多是使用个人独立账户,完成配资后直接交易。但由于政策限制,同一个人名下只能开三个证券账户,可用配资账户相对有限,一定程度推高了配资的成本。目前业内也有继续使用类HOMS系统做分仓模式的,即配资平台会在自己的系统内完成分仓。现今市场上超低门槛、超短期限的配资,为谋求低成本、高收益,一般都是通过内部分仓进行的。

 

第二种是两融账户绕标模式

 

两融账户绕标模式指走通过券商合规的融资融券渠道,在融资方出劣后资金,配资方按照杠杆比例出资后,由配资方在证券公司开设融资融券账户,之后通过券商两融业务按杠杆进行融资。

出资人在证券公司开立两融账户之后,打入资金,券商两融最高可以按1.5倍的杠杆进行融资,而在此之前,出资人可能还做了一次夹层,以致于这种模式的实际杠杆率相对较高。据《证券时报》的报道,两融成本年化一般不会超过8%,而配资成本年化可达到14%甚至以上的水平,这意味着中间有6%左右的套利空间,对于配资公司来说,吸引力很大。但由于今年年初证监会陆续出台政策,继续严厉打击场外配资,不少券商的两融绕标业务被叫停或遭受限制,仅有少部分配资业务仍能通过券商的两融通道进行。

 

第三种是信托模式

 

这是一种看上去相对合规的模式。信托模式下,配资来源主要是银行的理财资金。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有限制的投资于证券交易所市场。根据银监会5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信托产品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虽然配资公司可以目前仍通过发行信托产品进行运作,但是相比已被叫停的伞形信托动辄3、4倍的杠杆,资金效率相对偏低。此外,这种模式还有一个缺陷,按照规定2倍杠杆信托产品需要配置至少20%的固定收益产品,信托模式目前能撬动的资金着实有限。

 

第四种是走香港通道模式

 

这也是容易被市场忽略的一种模式。在香港,通过券商配资(孖展)并不是一件非法的事情,而且融资利率比较低。内地投资者可以在香港券商设立账户,打入保证金之后,可以将账户让给配资人操作,并通过沪股通或深股通进行股票买票。

 

此种模式下,融资方和配资方的议价空间更大。在近期A股大涨期间,虽然美元表现并不强势,但港元却频频触及“弱方兑换保证”,而债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却波澜不惊,这表明不少资金在通过港元兑成人民币买入A股。

 

目前此类模式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内地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已于去年九月联手建立了“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通过这一制度,沪深港通的“北上”资金均为“实名制”,监管部门可以看穿、看清投资者的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