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
(1)内资保险公司的新设
(2)外资保险公司的收购
(3)再保险保险公司接洽
(4)险资的再投资运作
(5)内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综合事务
(6)海上保险、火灾保险的专项服务
(7)保险代理公司资质审批和机构开展
(8)保险经纪公司的运营和法律风险预防
(9)保险公估公司的展业和技术支持
服务方式:
(1)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现定制化服务;
(2)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的全程法律服务,险资拆借、未决债券化;
(3)提供保险公司不良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
(4)以保险企业为核心,为信托、证券、银行提供四融转化方案,设计资金兑付渠道;
(5)为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反洗钱政策法规,进行风控合规审查,为险资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刑事风险防范的建议和意见;
(6)非诉及诉讼及仲裁代理转化组合,为保险人、保险中介结构、被保险企业提供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服务。
服务衍射:
(1)协助各类金融企业进行企业风险内控法律支持,包括建章立制、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等;
(2)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商业性融资、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信用证、私人银行业务等各类借贷融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协助客户参与各类资产调查、信贷评级、客户资信等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4)参与不良贷款及不良资产的评级、剥离以及各种方式的处置并参与相关的调查、谈判以及各类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履行监督;
(5)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产品,如:信托产品、银行金融产品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6)接受服务对象委托对其客户提供尽职调查和各类律师见证业务;
(7)参与银企合作中的各类谈判并制作合同、会议纪要等有关的法律文件;
(8)参与金融机构设计、发行新的金融产品,并为产品的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9)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以诉讼、债务重组等方式追偿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10)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以诉讼、非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求偿;
(11)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