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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汽车消费贷款中金融服务费的前世今生

2019年04月07日

作者: 章敏


最近西安奔驰女车主曝光了其以金融方式购买奔驰车时被骗取或者说强制收取了一笔金融服务费,这段话牵动了整个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的神经,很多消费者开始回忆自己买车时有没有缴纳这笔金融服务费,如果奔驰女车主缴纳的金融服务费退还了,自己缴纳的金融服务费是不是也能退还。

那什么是金融服务费?是否能退还呢?要讲清楚目前汽车消费贷款中的金融服务费,要从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的发展讲起。

 

第一阶段

2000年后,国内私家车市场开始发展,为个人融资购买私家车业务开始萌芽。当时可以提供融资的只有银行,而此时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担保要求较高,保证保险就此应运而生。

保证保险是投保人(申请消费贷款的个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出具保单,受益人为银行。有保险公司兜底,银行就可大胆放款。

经销商则会向申请消费贷款的个人收取一笔“手续费”、“服务费”或“按揭代办费”等各种花样的费用,用途就是为其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和保证保险。

 

第二阶段

2004年前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经过野蛮发展,业务延伸到工程机械贷款市场。在大量借汽车消费贷款名义的工程机械贷款出现逾期后,造成保证保险巨额出险,并直接导致保险公司退出了汽车消费贷款市场。所以现在虽然各保险公司仍有保证保险产品,但已很难觅得汽车消费贷款的保证保险保单了。

保险公司退出后,国内汽车行业的发展还要继续,其发展也需要金融的助力,担保公司和经销商担保顺势而上。此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而经销商担保收取的费用则主要称作“手续费”,也有一些担保公司和经销商开始以“服务费”、“金融服务费”的名义收取担保费用。

 

第三阶段

2008年前后,银行开始与一些大的车商合作,为信用卡客户在合作车商处购买私家车时提供金融方案。这种方式没有担保公司和经销商,车商及4S店不收取费用,银行有时会以“手续费”的名义收取利息,即现在还存在的信用卡贷款购车。

 

第四阶段

2010年后,一些实力较强的车商和经销商开始以自有资金为消费者提供融资购车服务。车商和经销商在推广中,经常会打出免息或低息贷款购车的噱头,但在签约时会告知消费者需缴纳一笔“金融服务费”、“手续费”等名目的费用,同时要求需一次性缴纳,且提前还贷不退款等等。

 

国内汽车消费贷款市场发展到目前基本经过了上述四个阶段,期间可能还出现过一些特殊模式,但不普遍。不难看出,第一阶段中,经销商当时所收取的“手续费”、“服务费”、“按揭代办费”等花式名称的费用,是最接近西安奔驰女车主所曝光的“金融服务费”的意思;而另外阶段中所出现的 “手续费”、“服务费”、“金融服务费”等名目的费用,都有其实质上的意义,即担保费或利息。

综上,笔者认为:国内汽车消费贷款市场中所谓的“手续费”、“服务费”、“金融服务费”等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转换的说法,真实意思还是要看其实质内容是什么。

西安奔驰女车主曝光的“金融服务费”案例中,若真如该车主所述:该“金融服务费”系为消费者代办汽车消费贷款和上牌等用途,其实质等同于房产中介代办权证、代办按揭所收取的中介费。根据此性质,消费者依据自主选择权,可以选择是否委托办理以及选择哪家中介办理。那么4S店若采取骗取、胁迫、强制等手段收取该笔费用,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