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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圆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2年5月24日

作者:浙经律所

建德市圆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公 示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根据范杰的申请于2019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建德市运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圆通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担任建德圆通公司管理人。

自公示职工债权后,管理人接收了职工对债权表所提出的异议,并对异议中所反映的情况认真核查,采纳了证据充分的异议,并进行更正。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建德市圆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更正表》)。公示期至2022年6月1日止。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建德市圆通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

职工债权统计表-更正.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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