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
作者:浙经律所
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一、职工债权审查过程
管理人依法接管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下称“金华江凯公司”或“债务人”)后,认真梳理债务人劳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的财务凭证,调查社保信息,以及向债务人原人事负责人、财务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并结合债务人实际发放工资记录,对金华江凯公司职工债权进行审查核实。其中需特别说明的是,朱细安、叶郑丽等系债务人留守职工,被拖欠工资时间较长,其他职工或早已主动离岗或自愿与债务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职工债权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查,目前债务人拖欠15名职工工资161140.41元,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67434.88元,以上金额共计228575.29元。
三、公示期及异议程序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公示期至2020年11月6日止。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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