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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浙经律师在行动!

2019年12月5日

作者:浙经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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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滨江区司法局在宪法公园举办全区“12.4”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我所马浩杰、王晨、卢叶苹、范里行等十余名律师组成了志愿者队伍,积极响应滨江区司法局号召,全程参与本次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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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整­,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宪法公园的开园仪式中拉开帷幕。滨江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主任楼东文,浙江法制报社副总编辑、浙江法制报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戎蔚玲,滨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蔡文刚,滨江区委政法委委员林馥贞、马磊光,长河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卜征莅临现场,为区首个宪法公园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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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坐落于江汉路闻涛路交叉口射潮广场,建设宪法主题公园是宣传宪法的一大创新尝试。滨江区司法局通过宪法公园的方式,将宪法精神、平安理念、反邪知识和法律服务,融入到这片城市公共休闲空间。让市民在漫步公园休憩、游玩的同时,参与法治游戏,学习宪法知识,体验法律服务,在“润物细无声”中感受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的时代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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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滨江区司法局在宪法公园重点打造了杭州市首个24小时自助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我所律师在活动现场向市民介绍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法律问答互动一体机的功能,并进行示范操作。自助公共法律服务超市24小时不打烊,它将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智能服务窗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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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宪法主题活动趣味纷呈,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开园仪式后,在主持人的组织下,围绕宪法问题的有奖问答游戏如火如荼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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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位于现场另一方的综合咨询服务点,滨江区30个普法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正在向现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和政策宣传。我所马浩杰律师作为普法成员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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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做好宪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滨江司法局此次以“生态+普法+服务”为核心的宪法普法活动,规划建设了滨江区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同时也是滨江区的平安宣传基地和反邪教公园。此举在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为基·共建平安城”、“科技为先,共解群众忧”、“人文为本·共谱和谐曲”的法治文化氛围,加快法治滨江、平安滨江建设,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我所也将在滨江司法局和普法办的带领下,为滨江区的普法工作献计献策,用好“宪法公园”这个阵地平台,为推进滨江区乃至全市法治文明建设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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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按: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