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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陈政宇律师受托起草《杭州市健身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并应邀接受杭州综合频道采访

2019年3月25日

作者:浙经律所

在杭州市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等部门的联合推进下,本所陈政宇律师受托起草的《杭州市健身消费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将于近期颁布,届时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的会员场馆均需使用。2019年3月14日,杭州综合频道“新闻60分”就本次合同范本拟定的情况对陈律师进行了采访报道。小编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向陈律师约排了专访进行深度了解,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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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陈政宇律师接受采访

小编:请介绍一下出台《合同示范文本》的背景和主要目的?

陈律师:近年来体育产业发展迅速,市民对健身这块比较重视也有热情,体育消费市场欣欣向荣,但随之而来也有消费者与商家的种种纠纷,行业内部也存在着一些乱象,各相关部门单位也一直在积极想办法予以解决。比如前段时间,在杭州市体育局、市信用办等部门支持下,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推出的体育休闲信用平台就已经正式上线,以后对于体育类消费商家(尤其是健身机构),消费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企业信用,风险提示,投诉情况等等,功能很多,大家办卡再也不会两眼一抹黑了。那么针对目前健身服务业合同纠纷和争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进行了针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大量调研,《合同示范文本》近期也将出台,以期通过示范性合同标准,减少消费纠纷和争议。在之前没有示范合同时,场馆的合同都是自行拟定的,消费者会遇上霸王条款,场馆也可能存在经营风险。《合同示范文本》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目前争议较多的几点问题,在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兼顾场馆利益,促进健身消费行业的稳定发展。

 

小编:《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过程?

陈律师:《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最早提出并发起。我们通过以往大量的投诉纠纷,首先确定了本次示范文本需要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比如消费者能不能退卡,退卡违约金如何计算,停卡标准是什么,转卡是否需要缴纳手续费等。我们召集各健身服务类的会员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多次开会讨论,吸收各家意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我们制定了初稿,并报相关部门审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处、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消保委都对《示范合同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积极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指导,对合同进行了反复修订,最终确定了目前的合同文本。

 

小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哪些主要条款体现?

陈律师:我们对消费者关心的退卡问题,我们合同中已经明确,无论是由于场馆原因还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都是可以退卡的,如果因消费者自身原因要求退卡,场馆可以收取合理的违约金(25%以下),对于中途停卡,我们给出了2个月免费期,到期自动恢复,消费者因身体重大疾病、怀孕等原因需要停卡的,免费期延长到12个月。此外,合同还对转让卡场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作出了明确约定,减少了争议,在消费者权益保障和经营者风险把控方面,做了巨大的努力,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小编:对我们广大的健身爱好者们,您是否有需要提醒注意的事项?

陈律师:还是希望大家无论是在健身场馆办会员,还是办理私人教练课程,都要理性消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避免出现冲动消费的情况,徒增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应积极关注行业协会推出的体育休闲信用平台,查询了解健身企业的信用情况,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门店数量较多,比较老牌的场馆进行锻炼。如发生这一类的消费类纠纷,可以通过向行业协会、消保委等部门投诉的方式予以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