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伟
高级合伙人
李雄伟律师,现为浙经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1985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法律系(现浙江大学法学院)。1989年离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始执业律师生涯。
1992年4月至1994年1月期间,赴日本律师事务所研修,系日本静冈大学访问学者,现担当静冈县日中法律交流中心浙江联络处的工作。
该律师担任多家行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近三十年来,该律师办理了各类经济、民事纠纷案件数百起,赢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经过多年的实务工作和司法实践,该律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及实践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有较深的研究,并一直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制法工作,如曾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准备会议、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专家讨论会、参与部分行业的法律法规汇编、多次参加法律工作座谈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