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
作者:浙经律所
杭州新炬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一、职工债权审查过程
破产受理后,管理人根据已接管到的杭州新炬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炬公司”或“债务人”)工资表、劳动人事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向债务人实际控制人、人事负责人调查核实的情况,并结合债务人社保信息、工商档案信息、以及杭州市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关劳动仲裁文书,对债务人职工债权进行审查。
二、职工债权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查,目前债务人拖欠7名职工工资计89,998.14元、经济补偿金39,544.60元,以上金额共计129,542.74元。(拖欠的社保、个人所得税等由税务机关依法申报,不在此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及异议程序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杭州新炬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本公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浙经所破产重组事务部”微信公众号、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官网予以发布。公示期至2025年8月15日止。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A座25楼;联系电话:严律师,18072882268、0571-85151276;联系人严律师)。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载明内容
无异议。
特此公示!
杭州新炬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新炬—职工债权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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