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一扫
访问微信公众号

最新消息

浙江众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2年3月31日

作者:浙经律所

2021 年 10 月 12 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刘新红申请浙江众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破产清算系统”的在线会议直播功能召开,请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浙江众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