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作者:浙经律所
关于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依据(2020)浙0112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下称“五交化”)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据(2020)浙0112破1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为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五交化共有职工24人,截止2020年11月27日,尚欠职工工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00193.14元(详见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0年12月11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1、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工资
2、杭州临安五交化采供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经济补偿金
3、管理人联系方式:洪律师13285815909
4、管理人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A座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