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
作者:浙经律所
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示
根据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彩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规则》之规定,管理人在与朝阳彩印公司意向投资者以及未表决通过的表决组中未投赞成票的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后,启动《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
管理人于2020年6月15日向《重整计划草案》第一次表决时投反对票或未投票的18名债权人邮寄了《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通知》和《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二次表决)》。本次表决截止日为2020年6月25日,截止日前管理人共收到14名债权人寄回的表决票,无债权人向管理人申请延期表决,在截止日前未寄回表决票的债权人视为放弃行使表决权。
结合第一次及第二次表决情况,朝阳彩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资人组:2人赞成,赞成人数占该表决组债权人总数的比例为100%,超过半数。该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债权组:3人赞成,赞成人数占该表决组债权人总数的比例为75%,超过半数;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7.8%,超过三分之二。该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20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4.52%,超过半数;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表决组债权人总数的比例为75.55%,超过三分之二。该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将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萧山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并在萧山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积极推进本案重整程序进程。
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朝阳彩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示.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