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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助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2018年11月23日

作者:浙经律所


2018年9月底,本所负责人杨杰、夏远航律师及其投融资业务团队接受浙江农银凤凰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农银凤凰”)的委托,为其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对农银凤凰的工商登记材料、业务经营、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风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及业务团队成员、网络舆情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经过协会一轮反馈后,顺利通过了基金业协会审核。11月14日,农银凤凰顺利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对此次服务过程中本所律师表现出的专业、高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该基金由农银国际发起设立,目标规模300亿元,重点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服务全省“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及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