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一扫
访问微信公众号

最新消息

浙经所助力浙商银行成功发行首单绿色金融债

2019年9月23日

作者:浙经律所

微信图片_20190923125844

2019年9月20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单绿色金融债。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为3.42%,期限3年,获得4.3倍超额认购。这是该行首单绿色金融债。

浙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016)。截至2018年末,浙商银行已设立了242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符合央行政策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包括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行业。本次债券以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本次债券债项等级评定为“AAA”,申购人认购踊跃,定价创2017年以来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最低利率,这意味着市场对浙商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认可,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浙商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浙经所为浙商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律师。以主任杨杰律师、投融资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夏远航律师组成的项目组,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充分展现了浙经所在资本市场及银行金融领域的高效、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