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芳
专职律师
李淑芳,女,1969年6月30日出生,汉族,浙江嵊州市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农工民主党党员。
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同年起执业至今,期间曾被评为嵊州市优秀律师,绍兴市优秀律师,现为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本人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或办理了近千件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期间先后担任嵊州市工商银行、嵊州市交通银行、浙江好运来数码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雅士林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建设局、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嵊州市旅游局、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嵊州市人民政府等20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了谢义煜与嵊州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合同纠纷、嵊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瑞泰投资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等案件。
在扎实开展传统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的同时,在金融业务、公司法、民事侵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中形成了自己的专业化定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尽职守,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